各部门、科室:
根据省卫计委统一部署,经研究,我院自即日起启动2017年设备购置预算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6月28日至7月4日,过期不予受理。
申报范围:2017年拟立项实施的设备购置、设备维修(包括买保)项目,信息系统有关项目按信息管理部要求上报至信息管理部。2016年已经批复于2017年执行的项目(可同国资处核实)不再申报。
申报要求: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国资处安排专人协助科室填报,请各部门、科室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填报(30万元以上项目需提交项目可行性论证),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后7月4日前由国资处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本次申报项目报经医院研究批准后,作为2017年预算编制依据,原则上不再改动。无特殊情况2017年医院不再受理无预算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7年医疗设备购置预算汇总
2. 30万元以上设备论证报告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