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资产购置预算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0-05-22 09:41:35 【


各部门、科室:

   按照山东省卫健委和医院的工作安排,自即日起启动我院2021年资产购置申报和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送原则

各部门、科室应按照山东省政采“应采尽采”的原则,遵照《关于修订<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滨附行发〔2019〕83号)相关规定,依据医院发展规划,并结合本学科发展、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等需要,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提出本科室2021年资产购置计划,做到“应报尽报”。本次申报针对于2021年拟申请的医疗设备、专用设备维保服务、办公家具用具及家电、信息系统附属设备等项目。

 二、 报送程序

(一)采用网络申报形式。申报软件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

外网网址:http://10.1.70.102/  内网网址:http://192.168.0.27/

软件操作说明及常见问题汇总见附件一。

(二)申报时间即日起至6月5日下午17:30,逾期软件自动停止申报。

(三)单台件预算大于30万元人民币需要提交书面《医学设备引进单项责任书》,责任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交国资处301室,医院按照责任书和设备效益情况分析报告进行相应绩效管理。《医学设备引进单项责任书》见附件二。

 三、 其他强调事项

(一)根据上级预算管理的刚性、科学性、公正性等相关规定,申报项目经医院装备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和办公会研究批准后,作为2021年预算编制依据,通过后不再改动。

(二)请各科室、部门高度重视预算申报工作,严格执行医院财务预算管理规定,在充分讨论和调研的前提下进行申报;尤其是使用年限较长、故障多发、临近报废、科室无替代设备的项目,应重点论证。无预算的项目不再安排购置。

(三)所申报设备必须具备合适的场地、水电等安装条件和基础设施,并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可。

(四)申报问题及其他未尽事宜可以联系国资处工作人员。

 

联 系 人:胡凯明(国资处三楼301办公室)                     

联系电话:3258250、18554326115                         

软件工程师:杨琳18663269972(软件故障请致电)

           

           附件一:软件操作说明及常见问题汇总.pdf

           附件二:医学设备引进单项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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