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计量投诉处理制度
1.目的
为维护医院和患者的权益,提高检定、校准、检测、检验服务质量,保障管理体系有 效运行,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临床科室或患者对计量检校工作所有投诉的处理。
3. 职责
3.1我院设备质控管理岗位人员负责临床科室或患者对计量检校工作所有投诉的受理,组织调查、分析复验(必要时),纠正措施落实以及信息反馈。
3.2 相关部门负责配合设备质控管理岗位人员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4.制度内容
4.1 当收到临床科室或患者对我院检定、校准、检测、检验工作投诉和其他不满意的信息时,设备质控管理岗位人员按《计量投诉处理制度 》对投诉进行受理、处理。
4.2 相关部门在确认投诉事实后,主动配合设备质控管理岗位人员组织实施纠正、预防措施。
4.3 设备质控管理岗位人员就工作质量原因造成的临床科室或患者损失的,应及时作出补救措施并上报上级领导。
4.4 当投诉涉及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应性、有效性时,由设备质控管理岗位人员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必要时组织附加审核或建议管理评审。
4.5 设备质控管理岗位人员将所有投诉资料、处理所采取的措施和结果记录归档保存。
4.6 设备质控管理岗位人员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确定临床科室或患者的需求和期望及需改进的方面,得出定性或定量的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5.投诉渠道及负责人员:
计量投诉负责人员:李颜滨(联系电话:18863099766)
投诉电话:0543-3258027;
投诉电子邮箱:byfygzclyb@126.com
投诉信箱:设置于医院厚学楼三楼走廊两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