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医院资产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医院资产的配置规划、购置审批、技术评估、材料准入、招标委托、合同签订、资产采购、安装验收、仓储供应、使用监管、效益分析、运营维护、计量校验、在用调配、报废处置以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2.负责医院设备租赁中心及应急物资储备、调配、校验等工作。
3.负责山东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站日常管理及医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分析、上报等工作。
4.负责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和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负责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6.负责组织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
7.负责《中国医疗设备》杂志社滨州编辑部和助力医工成长滨州培训中心工作。
8.落实廉政责任,加强廉政教育和行风建设,确保无违规违纪问题。
9.完成院党委、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