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1-01-28 15:50:27 【

一、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医疗行政管理、临床医学及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器械保障管理等相关人员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国资处处长兼任主任。

二、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要求,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全过程管理及相关制度制定,并监督执行。

三、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负责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临床准入、评价、使用、保障及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技术人员和从事医疗器械保障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范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价。

五、负责建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事件的日常管理制度、监测制度、应急预案,并主动或定期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报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事件监测信息。

六、负责定期对本院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形成记录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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